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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经济合同清查规范工作通知

时间:2023-06-25 17:12:38     点击:

各部门、单位:

为督促学校各部门严格执行《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学校合同订立、履行和管理行为,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经济合同清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1.2022年开展清查规范工作中提出整改的经济合同;

2.2022年6月30日以前签订,目前仍在执行但在2022年清查时未纳入清查的经济合同;

3.2022年7月1日—2023年5月31日期间新签订的经济合同。

二、清查内容:

1.合同管理情况。主要清查合同签订总量,有无建立专门的合同档案,有无专人负责合同事务,有无统一的登记台账和编号管理。

2.合同执行情况。主要清查合同是否完全执行,有无异常履约情况及履约争议处理情况。

三、清查重点:

存在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没有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签约权限、流程进行合同签订;

2.合同名称与内容不一致,合同主体(当事人)名称不准确,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等;

3.合同签订日期不规范,签订日早于合同审批日,合同履行日早于合同签订日等;

4.存在合同未全面履行,或因不可抗力以外因素未履行的合同;

5.合同相对方发生违约行为未及时处理,或存在合同争议未能处理完毕的情况;

6.超期执行的合同或合同到期自动顺延已超过期限;没约定顺延期限且顺延期限已超过合同期限的;

7.未经授权擅自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未经批准擅自以部门、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

8.在以学校作为收款方的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未严格履行职责,造成收款不及时、长期不到款的情况;

9.存在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损害学校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清查规范的要求:

1.自查摸底。对清查范围内的本部门、单位承办业务合同总量和执行情况进行梳理摸排,规范经济合同台账建设。

2.规范管理。各部门、单位对经过清理并规范的合同,按照执行期限立档、归档,妥善保管合同文本;在合同执行期限结束前,对履约情况进行分析、记录。

3.清违纠偏。对形式不规范、合同条款不完整、标的数量和质量不准确、履行期限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不明确的合同,要在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对在清理中发现的无效合同,应当及时终止。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的合同,要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要及时依法终止合同关系。

4.报送备案。各部门、单位填写《经济合同清查规范情况汇总表》(附件1)及《经济合同签订清单》(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单位公章,扫描或拍照后生成PDF文件于2023年7月5日前通过企业微信发给计划财务处房燕,联系电话:3821068

附件1经济合同清查规范情况汇总表

附件2经济合同签订清单

             

                                                          计划财务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