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2年经费支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01 10:31:17     点击:

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经费支出的监督,提高经费使用绩效,保障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合理性、透明性。现对2022年校内部门(单位)经费支出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安排:

一、公开范围

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经费使用信息均需公开。

二、责任主体

部门(单位)负责人是经费支出信息公开的直接责任人,要根据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主动、如实地在规定范围内公开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三、公开渠道

坚持依法依规、客观真实的原则,通过企业微信平台,采取协同、内部邮件、内群等信息安全渠道,以PDF文件格式,在本部门(单位)全体教职工范围内公开经费使用信息。

科研经费由科研处另行制定《科研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在学校OA通知栏内履行校内公开。

四、公开内容

公开内容为《经费支出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限定内容。(负责人可通过电脑端财务系统GRP-U8大众版账户登陆,在“财务查询”模块选择“指标余额表”一栏打开,选择日期范围和部门单位,然后双击具体指标打开指标明细账,点击导出,选择弹出对话框的“文件名”文件夹图标,编辑导出路径和文件名,导出支出明细的EXCEL表格,根据公开要求编辑完成公开文件。)


五、涉密处理

经费支出使用信息公开为内部公开信息,公开人员范围限定在本部门(单位)教职工,部门(单位)对信息公开履行“监管责任”;教职工不具有对公开信息进行修改、转发、扩散和对外发布等二次处理权限,对本部门(单位)公开的经费支出信息履行“保密责任”。对违规越权处理、处置公开信息的人员和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六、举报受理

学校建立通畅的反映和举报问题的渠道,教职工如对公开信息存疑的,应先向本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征询或反映情况;如对部门(单位)支出信息有异议,可直接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和征询;如教职工反映和举报的问题涉及违规违纪情况的,由学校纪委核查处理。

七、公开时间

本次经费支出信息公开范围为2021121120221130日的经费支出信息。请各部门(单位)按办法要求在20221210日前完成公开。集中公开后将公开信息截图通过企业微信发至计划财务处焦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