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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18 17:04:25     点击:

各部门、院系:

根据202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安排和各部门、院系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当前财政形势和我校财力现状,经研究,自2024年11月20日起,逐步停止受理网上报销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销系统受理时间安排:

1.11月20日下午5时起,停止受理各部门、院系基本支出指标(含院系基本运行经费、培训费、创收留成经费和各部门处室经费、归口管理经费等,不含水电费、取暖费和人员类指标),结算方式为对外转账的网报单据;

2.12月1日0时起,停止受理各部门、院系基本支出指标,结算方式为公务卡、工资卡的网报单据;

3.12月9日0时起,停止受理各部门、院系项目支出指标(指标见附件1)的网报单据,受理往来款报销单外拨经费指标(附件2)单据。

4.12月11日下午5时起,网报系统关闭

二、送交单据时间安排:

1.使用各部门、院系基本支出指标的网报单据,送交会计科的截止时间为12月6日下午5时逾期未送交会计科流程中未审批完的单据将在网报系统集中做退回处理,次年开账后再重新履行报销流程。

2.使用项目支出指标、外拨经费指标和往来款报销单送交会计科的截止时间为12月13日下午5时逾期未送交会计科流程中未审批完的单据将在网报系统集中做退回处理,次年开账后再重新履行报销流程。

三、今年办理借款但尚未冲销的老师,请于11月30日前办理完借款冲销手续,逾期未办理冲销借款的,计划财务处将严格按照学校《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处理。

特别提醒:学校正处在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时期,各项保障性资金需求较大,结合当前财政形势,请各部门、院系严格执行“非必要不支出”原则,坚决杜绝年底突击报销。通知发布日之后开具票据并提报的非刚性、非重点的基本支出低效无效、标准过高的项目支出报销单据,原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