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1年学校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预算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统筹用于急需项目,促进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经费预算进行调整。请各部门、各单位在分析2021年已执行预算情况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和下半年工作安排,认真编制2021年度预算调整。
一、申请预算调整的范围
此次预算调整范围为基本支出预算中的处室经费、院系经费、培训经费、部门归口管理经费(内容详见2021年学校财务预算附件2预算分配总表)。申请预算调整编制范围:
(1)已经执行,但与年初预算有较大出入的项目。(附相关论证和审批材料)
(2)年初无预算,但经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研究已经批准开展的项目。(附相关会议纪要)
(3)截止目前项目执行进度≤50%,预计当年有较多资金结余的,需要申请调减预算。
(4)年初有预算,但因实际情况不准备执行的项目,将调减为零。
各单位根据预算实际执行情况,科学预测至年底的后续支出,准确测算此次预算调整金额。除特殊原因必须安排的支出外,原则上不予调整增加预算,只受理调整减少预算。
二、申请预算调整的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调整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协调,指派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开支符合财政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申报预算调整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详细说明调整原因、立项依据和测算过程。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提高支出效率,避免资金浪费。加强对预算经费的管理和控制,合理安排预算经费支出计划与支付进度,防止前松后紧、相互挤占,防止因计划不周完不成预算进度。
特别提示:调整预算指标下达后,年底前不再受理预算调整申请;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尚未列支的基本支出全部作为结余资金管理,由市财政局收回,不再结转学校使用。对预算执行不力,造成学校资金损失的学校将追究责任,并扣减下年预算资金。
三、申请时间和方式安排
各部门、各单位请于8月23日前报送“2021年预算调整表”及相关材料,逾期未报送的单位,其预算视为无需调整。
预算调整表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计划财务处杨哲;纸质版调整材料经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印章后,交至计划财务处(文德楼139室)。
联系人:焦志新 杨哲 联系电话:3821169 3821067
附件:2021年预算调整表
计划财务处
2021年8月13日